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政府|
2023-07-06 13:06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相关部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丰满区开展了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并组织了市级复核,最终批准丰满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2大类4项,现予公布。
各单位(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坚持“巩固保护成果、提高传承水平”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保护理念,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和传播工作,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丰满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附件:
丰满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共计2大类4项)
一、传统美术(2项)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县(市)区或单位
(一)《邢氏翰墨泥塑》 丰满区
(二)《少卿砑烙画》 丰满区
二、传统技艺(2项) 申报县(市)区或单位
(一)《鲟鳇鱼制作技艺》 丰满区
(二)《朱雀山白酒酿制技艺》 丰满区